南京银行拟收购苏宁消金控股权 曾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顶格处罚
2022-01-17 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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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拟收购苏宁消金控股权 曾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顶格处罚。金融讯 参股设立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消金”)却因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的南京银行(601009),计划收购苏宁消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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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讯 参股设立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消金”)却因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的南京银行(601009),计划收购苏宁消金的控股权。

  1月16日,在公告透露董事会决议将收购参股金融机构控股权引发热议之后,南京银行发布补充公告明确表示,拟收购苏宁消金控股权。

  公告显示,南京银行拟与苏宁消金的部分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磋商,如后续转让成功,公司预计将取得苏宁消金的控股权。截至目前,本次收购交易对手方及交易比例尚未确定,且公司尚未与苏宁消金的任何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该收购行为后续需经监管机构审批。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10月,苏宁易购(002024)、南京银行、法巴个金、洋河股份(002304)及先声药业签订《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设立合营企业苏宁消金,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共同控制合营企业。2015年5月,苏宁消金取得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南京银行持有苏宁消金15%的股份,苏宁易购持股49%、先声再康持股16%、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集团持股15%、洋河股份持股5%。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银行此前曾因为参与设立苏宁消金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被监管处罚。

  2021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并实施共同控制,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2015年5月14日,合营企业注册成立,在此之前未进行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最终,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分别被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系顶格处罚。

  处罚决定书中引用的《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显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有专家表示,此次南京银行收购股权,或是对于此前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整改。对此,金融致电南京银行进行求证,该行回复称一切以公开信息为准。

  【作者:钱晓睿】 (编辑:钱晓睿)



 

南京银行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1-17)


● 短期趋势:短期的强势行情可能结束,投资者及时短线卖出、离场观望为宜。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75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48.98亿股,占流通A股57.74%

综合诊断:南京银行近期的平均成本为9.52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投资者可加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