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吉峰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1-12-08 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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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吉峰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8日,因未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吉峰科技(300022)收深交所监管函。资料显示,吉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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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8日,因未对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吉峰科技(300022)收深交所监管函。

  资料显示,吉峰科技于2021年10月20日晚间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于11月9日晚间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签署和解除的公告》显示,吉峰科技全资子公司四川吉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农机)于2019年1月15日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签订了《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山南神宇拟将持有的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转让给吉峰农机。

  2019年1月18日,吉峰农机根据《协议》向山南神宇预付股权转让款1,430万元。2019年4月6日,双方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山南神宇于2019年6月30日前退还吉峰农机预付款项1,43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截至2019年6月30日,吉峰农机已收回1,430万元预付款并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此外,吉峰科技于2018年向李超合计拆入资金220万元,其中120万元年化利率为12%;于2019年向王晓英合计拆入资金78.5万元,年化利率为10%;于2021年1至10月向王海名拆入资金204万元,年化利率为8%。李超、王海名、王晓英分别为吉峰科技时任副总经理、吉峰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之胞弟和胞妹,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吉峰科技与山南神宇签订的《协议》测算股权转让款为2,860万元,占吉峰科技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吉峰科技向关联自然人拆入资金金额均已达30万元以上。吉峰科技未对前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10月20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吉峰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吉峰科技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吉峰科技成立于1994年,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农机连锁企业之一,销售国内外名优现代农业装备及相关农村机电产品。主营业务为农(牧、林果、蔬菜)业机械(单台或成套)设备、农用轻型载货汽车、农村通用机电等销售与服务,公司于2009年登陆深交所。



 

吉峰科技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12-08)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2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503.44万股,占流通A股4.35%

综合诊断:吉峰科技近期的平均成本为4.93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