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收警示函 违规开展股票融资
2021-03-18 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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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收警示函 违规开展股票融资。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对叶广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0号。决定书显示,叶广联在担任长江证券(0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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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对叶广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0号。

  决定书显示,叶广联在担任长江证券(000783)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佛山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以下行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作以“贝盈网(贝赢网)”为平台,招揽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融资需求的客户,开展股票融资业务。

  广东证监局指出,以上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叶广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官网显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83。

  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登记情况显示,叶广联于2016年1月2日在长江证券登记,职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于2020年8月18日离职注销。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叶广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叶广联:

  你在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以下行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作以“贝盈网(贝赢网)”为平台,招揽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融资需求的客户,开展股票融资业务。

  以上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1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韩艺嘉)



 

长江证券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03-18)


●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正处于反弹阶段。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3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309.57万股,占流通A股0.06%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7.07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