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爱建集团亏损逾2.5万元 当事人被罚30万元
2021-03-17 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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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爱建集团亏损逾2.5万元 当事人被罚30万元。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网站3月17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时为上海华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豚企业)持股33.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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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网站3月17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时为上海华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豚企业)持股33.4%的第一大股东顾颉(涉案期间无任职)内幕交易上海爱建集团(60064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顾颉处以3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2017年1月18日前,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金)董事长韩某、华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豚集团)实际控制人钱某伟、广州汇垠添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天粤)董事长兼总经理闵某与顾颉经过多次商谈,敲定由华豚集团、广州基金、顾颉一起增资华豚企业,并通过华豚企业收购爱建集团的方案。4月1日,华豚集团、汇垠添粤、顾颉共同增资华豚企业。4月16日,爱建集团发布公告《华豚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基金国际增持计划》,“爱建集团”次日停牌。8月2日,“爱建集团”复牌。

  华豚集团、广州基金、顾颉一起增资华豚企业,通过华豚企业收购爱建集团的方案,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7年1月18日形成,于2017年4月16日公开。顾颉参与前期动议商谈,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顾颉”信用证券账户于2014年3月18日开立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乌鲁木齐北路证券营业部,其本人控制使用该账户,以自有资金于2017年1月20日下午买入“爱建集团”188,100股,又于2017年2月13日下午全部卖出,亏损25,193.14元。顾颉未对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爱建集团”提出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

  证监会认为,顾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爱建集团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03-17)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1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7.92万股,占流通A股0.01%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7.09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