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深圳设立金融法庭
2021-03-14 2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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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最高立法机关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刘新华,建议在深圳设立专门的金融法庭,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司法保障,改善金融领域的法制环境。截至2月底,共有232家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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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最高立法机关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刘新华,建议在深圳设立专门的金融法庭,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司法保障,改善金融领域的法制环境。

截至2月底,共有232家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市值达3.5万亿元人民币(5362亿美元),86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总市值达1.2万亿元人民币。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上海和北京分别设立了金融法庭,有力地推动了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两市司法案件判决的专业化。

随着资本市场面临的纠纷越来越多,涉及金额巨大,甚至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刘晓波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司法执法建设覆盖证券市场的系统。

这就是为什么他建议在深圳这个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建立一个新的金融法庭,金融纠纷越来越复杂,需要专门的专业法庭来解决,从而减轻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