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拟转让子公司并豁免近7500万元补偿款 深交所问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021-02-19 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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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拟转让子公司并豁免近7500万元补偿款 深交所问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2月18日晚间,深交所下发对聆达股份(300125)的关注函,聆达股份拟转让子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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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2月18日晚间,深交所下发对聆达股份(300125)的关注函,聆达股份拟转让子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易维视”)51%的股权,深交所要求聆达股份补充说明易维视2020年业绩持续恶化的原因并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向公司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聆达股份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一家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成套、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于一身,从事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能源节约的专业化公司,2010年10月登陆创业板。公司主营光伏发电和能源服务。

  2019年,聆达股份通过增资及向方勇等5名原股东(下称“业绩承诺方”)现金收购取得易维视51%的股权。彼时,业绩承诺方承诺易维视2018年至2020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而实际上,易维视2018年、2019年、2020年1至11月的净利润分别为666.25万元、255.37万元、-930.83万元。根据双方约定,业绩承诺方最高需补偿聆达股份7475万元。

  2021年2月11日,聆达股份公告称拟向包括业绩承诺方在内的8名交易对方转让易维视相关股权,并拟豁免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

  聆达股份斥巨资收购易维视并投入运营,而业绩承诺方三年累计业绩却并未达标本应作出相关补偿,如今上市公司却又拟向业绩承诺方转让股权并直接豁免约定的7475万元补偿款。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

  聆达股份因收购易维视形成商誉8494.96万元,并在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列示了易维视相关资产组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称相关商誉2019年未发生减值。深交所要求聆达股份补充说明易维视2020年业绩持续恶化的原因并披露公司最新对易维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及结果。

  此外,聆达股份在转让公告称,本次交易作价由各方协商,并参考公司对易维视已投入资金总额确定为1.15亿元,其中向业绩承诺方转让易维视26%股权,交易对价为5850万元。前期公告显示,业绩承诺方已累计购买287.5万股聆达股份股票,并将相关股票质押用于业绩补偿责任的担保。依据今日聆达股份收盘价15.06元/股折算,287.5万股股份市值约为4329.7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聆达股份将在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业绩承诺方办理股票解质押及转让手续,业绩承诺方将在股权交割后三日内支付首期转让款4500万元,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

  深交所要求聆达股份结合前期对易维视投入的资金明细说明上市公司采用已投入资金作为定价依据,而未对相关股权进行评估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核实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是否与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向其输送利益的情形,并结合业绩承诺补偿的可收回性、本次股权转让及承诺豁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一步论证说明是否有利于充分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月29日,聆达股份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200万元至6000万元。深交所还要求聆达股份说明公司在业绩预告时关于商誉减值、业绩补偿等事项的预计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及承诺豁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需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聆达股份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筹划过程及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报备相关内幕知情人名单,并自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聆达股份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02-18)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2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58.25万股,占流通A股0.22%

综合诊断: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5.15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