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不良行为 不允许造假者
2024-02-24 1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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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了龙年首届线下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首席检查员、检查局局长李明介绍了中国证监会的证券执法情况,回答了对证券违法行为处罚较低的市场关注,并回答了《上海证券报》记者的提问。要点速览:在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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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了龙年首届线下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首席检查员、检查局局长李明介绍了中国证监会的证券执法情况,回答了对证券违法行为处罚较低的市场关注,并回答了《上海证券报》记者的提问。

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不良行为 不允许造假者

要点速览:

在线索发现方面增加报告奖励金额,坚持露头就打。

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整利润等不良行为,防止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重点处罚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关键少数,重点处理新的违法案件。

中国证监会将坚持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

在线索发现方面,报告奖励金额增加

坚持露头就打

在回应《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时,李明表示,中国证监会将有效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具体来说,在线索发现方面,加强科技监督应用,增加报告奖励金额,坚持公开;在案件调查方面,更加注重欺诈发行、财务欺诈、非法占用担保、非法减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和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影响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报告市场高度关注的工作进展和处罚结果,并及时发布案件情况、执法综述,提高执法透明度。

李明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院办公室和便捷沟通的机制优势,加强与有关部委的合作,加强信息通报、形势分析、案件处理等方面的联动,依托各方共同努力,不动摇、一致地落实“零容忍”执法;同时,充分发挥检查执法的“惩罚”、“教育”和“治理”三大功能,而不仅仅是一种惩罚,要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完善制度,以罚促改,以罚促管,注重惩罚后市场生态的涵养和修复。

“铁需要你自己的努力。”李明表示,中国证监会将以“优秀政治、优秀能力、优秀作风”为标准,进一步坚定人民立场,继续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标准化水平,建立坚实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努力建设忠诚、清洁、负责任的高素质专业执法干部队伍。

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不良行为 不允许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李明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欺诈、大股东非法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

具体来说,通过年度报告审查、公司历史数据比较、行业数据比较、重大舆论监测、投诉报告处置等多元化渠道,不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识别欺诈线索,通过现场检查验证,进一步提高线索发现能力。

密切关注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整利润等不良行为,防止造假者“隐瞒”、“混淆”,注重全过程监督执法,做好“入口”,坚持“申报责任”,畅通“出口”,坚决清理重大违法企业。

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关键少数”非法占用担保等“监督自盗”行为进行“组合拳”,通过打击处罚、检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使其“人力资源”。

对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坚持“一案双查”

李明说:“我们理解,大多数投资者都有‘深厚的爱和责任’,我们的工作与投资者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和执法,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努力创造一个让投资者放心、放心的投资环境。”。

对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回应:重点惩罚少数关键交易 密切关注新的违法案件

李明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通过全面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建立“渗透”线索筛选系统,准确识别和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

一方面,重点惩治关键少数。他说,一些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违反了忠诚义务,利用他们的身份和职位优势偷看了“底牌”,控制了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票评论、囤积股票、反向提升和第一笔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严惩。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的联系,对相关线索进行维度扩展分析,继续进行准确高效的打击,使少数敢于尝试法律的关键教训和长期记忆。

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新的违法案件。李明强调,要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行为,消除监管盲点。

不断提高法律授权范围内的执法效率

李明回应了对证券违法行为处罚较低的问题。他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坚持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进一步丰富处罚手段和方法,综合利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令、破坏信托处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充分利用集体诉讼、支持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者形成叠加打击效果。

他说,从执法周期来看,新旧证券法仍处于交替适用期。新证券法实施前,中国证监会查处的部分案件发生了违法行为。

李明说:“随着此类案件处理的逐步加快,未来将有更多适用新证券法的案件,惩罚力度将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他还提到,从问责程序的角度来看,中国将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和刑事责任分为三种不同的独立程序。行政执法往往可以为民事索赔和刑事责任提供证据指导。

“从过去的案件来看,中国证监会一发布执法信息,投资者保护机构、律师和投资者就开始采取行动,组织民事赔偿诉讼。违法者往往因随后的民事责任而承担巨额赔偿,甚至“破产”,这也是执法威慑最直接的体现。”李明说。《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