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际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矿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6日。
主要内容:
1)出发点:在【晋陕蒙疆】煤炭供应基地【新建】和【在建】煤矿项目中,首选一批形成产能储备的煤矿。其【设计产能(=储备产能+常规产能)要求不低于300万吨/年】,储备产能占设计产能的比例分为20%/25%/30%。储备产能仅在紧急情况下由国家统一调度,平时只按常规产能生产。
2)目标:到2030年,力争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旨在保持煤炭产能的合理裕度和足够的向上弹性。
3)保证:给予产能置换政策优惠,储备产能最高按设计产能的30%建设的,免予产能置换指标(其他两档免60%/80%);优化环评要求,实施煤炭新增产能指标单列(不占用省、区指标)。
点评:
1)短期来看,主要针对新建和在建产能,最快到27年才能形成一定规模,对当前煤炭供需关系影响不大,反映当前煤炭供应仍然紧张。
2)从长远来看,煤炭持续供应预期的稳定性和增强限制了煤炭价格的上涨弹性。
3)新建和在建煤矿产能投资可能加快,确定煤炭机械行业有利。建议重点关注【天地科技】、【郑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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