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敦促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赃的通告,通告称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管案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包括杭州分公司、杭州江干区分公司、杭州第五分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款至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的相关账户。
退缴赃款前须电话联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相关金额。
以下是通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