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tate’State’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上周六根据调查结果对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实施“独家交易协议”的垄断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tate’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活动,并支付182.28亿美元的罚款人民币(27.9亿美元),相当于其2019年在中国销售额的4%。
根据中国《反垄断法》,根据广泛调查的结果以及从阿里巴巴集团和其他竞争平台和企业收集的证据,处以罚款。美国政府还多次听取阿里巴巴的声明,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调查发现,阿里巴巴实施“独家交易协议”的行为阻碍了中国服务市场(涉及在线零售平台)的竞争,阻碍了商品的自由流通,服务和资源,侵害平台商户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
2015年以来,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平台商户在其他竞争平台开店或参与促销活动。运用市场力量、平台规则、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确保“独家经营协议”的实施,按照惩教结合的原则,管理部门还对集团进行了行政指导,要求其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