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网络发布诱惑信息。涉案团伙的“业务员”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无抵押贷款虚假信息,招揽客源;
二是以“包装”为由收取费用。“业务员”以帮借款人更改个税缴纳记录、征信记录,伪造真实公司的从业经历、职位等为由,要求借款人支付各类“包装”费和服务费,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是让借款人抄写材料。“业务员”将“包装”后的材料提供给借款人,承诺只要借款人把“包装”出来的材料抄写正确,就能百分百放款;
四是寻找理由拒绝放款。“业务员”将借款人带到虚假的放贷公司进行面签,面签人会提问各种刁钻问题,甚至临时更换“包装”材料,以借款人手抄材料错误等为由拒绝贷款。
在诈骗过程中,借款人被诱骗到所谓的放贷公司后,犯罪团伙的“业务员”还会安排其他团伙成员充当“群演”,手拿假币,假装已经成功批贷,获取借款人的信任。其实,该公司根本没有放款能力,也不会去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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