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未勤勉尽责,国海证券被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项目负责人5年市场禁入
2021-12-03 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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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未勤勉尽责,国海证券被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项目负责人5年市场禁入。资本市场讯 12月2日晚,国海证券(00075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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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市场讯 12月2日晚,国海证券(00075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案,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016年1月27日,国海证券与胜通集团签订《承销协议》,由国海证券担任胜通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主承销商。

  2013年度至2017年度,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

  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国海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及《承诺函》存在虚假记载。

  国海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审慎关注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在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所提供资料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未实地查看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胜通化工已处于停产状态;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纳税申报材料的异常情况。

  国海证券的上述情形涉嫌违反有关规定。时任项目负责人孙彦飞、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刘延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婧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国海证券及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孙彦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延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沈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拟决定对孙彦飞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国海证券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14.5.2条、14.5.3条规定的情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海证券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12-02)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正处于反弹阶段。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10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23.63亿股,占流通A股43.40%

综合诊断:国海证券近期的平均成本为3.96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