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85号
陈江涛:
经查,你作为拉卡拉(300773)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的股东,在拉卡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拉卡拉股票上市之日(2019年4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拉卡拉2021年5月27日披露《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你所持拉卡拉50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违反了前述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1年11月15日
拉卡拉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11-18)● 短期趋势:股价的强势特征已经确立,短线可能回调。
● 中期趋势:有加速上涨趋势。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7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2721.02万股,占流通A股7.10%
综合诊断:拉卡拉近期的平均成本为25.63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上涨趋势。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