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晚间,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新亿(600145),600145)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原因,证监会新疆监管局给予公司以及多位高管处罚。
具体处罚为:责令*ST新亿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ST新亿董事长黄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时任重庆四维(*ST新亿原为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四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雷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时任*ST新亿董事、总经理庞建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ST新亿董事刘鹏、时任*ST新亿监事李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时任*ST新亿职工监事陶维平、时任*ST新亿职工监事程兴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时任*ST新亿独立董事刘名旭、时任*ST新亿独立董事郑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时任*ST新亿董事宋小刚、时任*ST新亿独立董事李季鹏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同日,*ST新亿还发布了关于部分高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黄伟、庞建东、刘鹏和李勇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黄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庞建东、刘鹏和李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ST新亿6月份以来第二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日上市公司曾公告,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等原因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彼时的处罚内容是,对*ST新亿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李勇、陶维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2020年年报显示,*ST新亿属于建筑材料类公司,专业卫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业务、商务服务业,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8.37%、11.63%。
*ST新亿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1-06-29)● 短期趋势:短期的强势行情可能结束,投资者及时短线卖出、离场观望为宜。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10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0.05亿股,占流通A股67.39%
综合诊断:*ST新亿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67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