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2006年7月1日我国深沪证券交易所开始实施开放式集合竞价。证交所可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当日开盘价接着市场进入连续买卖阶段连续竞价产生买卖价格最后又可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当日的收盘价。
一、集合竞价
一开盘集合竞价与开盘价
所谓开盘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买卖的报价这些买卖报价集中在一起后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找出最大成交量的那个价位并将这个价格作为这段时间内的全部买卖成交价即开盘价。 下方有案例详细解说
二收盘集合竞价与收盘价
同理收盘集合竞价指的是将收市前或者收市后一段时间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格和不低于申卖价格以及成交量最大等原则产生的一个成交价格并将这个价格作为这段时间内的全部买卖成交价即收盘价。
三规则说明
1什么是"不高于申买价、不低于申卖价"?
通过集合竞价最后得到的那个价位 即开盘价或收盘价均不得高于在这个价位下能成交的所有申买价也不得低于这个价位下所以的申卖价这也是为了同时满足买卖双方的需求。假如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某一委托申买价那个这一申买者便不会同意成交。同理假如成交价格如果低于某一申卖价那么这一申卖者也不会同意成交这笔买卖交易便无法达成因此不能计入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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