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IPO发行和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22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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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是许多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中国主要证券交易所之一,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和企业的关注。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的条件,股票先生将在下面详细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IPO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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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是许多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中国主要证券交易所之一,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和企业的关注。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的条件,股票先生将在下面详细介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IPO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经营良好,有关机构和人员可以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原账面净资产值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持续经营时间。

2、发行人的基本会计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平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认证报告。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银行间竞争,无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明显不公平的相关交易。

2)如果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三年中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权明确,没有可能改变控制权的重大所有权纠纷。如果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中没有改变。

3)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重大所有权纠纷,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可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近三年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没有明确的结论。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公司在深交所ipo的详细信息和进展情况:http://listing.szse.cn/projectdynamic/ipo/index.html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IPO上市条件:

1、红筹股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法》要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股票的,发行后股份总数不低于5000万股;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后存托凭证总数不低于5000万股。

3)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股票上市规则》附红筹股企业的市值和财务指标规定:

此外,对于表决权安排不同的企业,其市值和财务指标规定如下:

4)发行股票的,公开发行(含已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含已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10%。发行存托凭证的,公开发行(含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的基本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后存托凭证总数超过4亿份的,公开发行(含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的基本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以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一般国内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法》要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附《国内企业股票上市规则》的市值和财务指标规定:

4)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超过10%。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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