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光远文化(870671)发布公告称,本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其他处罚。
据了解,威海光远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4月30日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说明如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