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大族控股诉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2-05-25 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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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风险】大族控股诉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5月25日*ST同洲披露最新诉讼进展,本次涉及诉讼公告如下:最新公告日期原告被告涉案金额(万元)进度2022年5月25日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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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ST同洲披露最新诉讼进展,本次涉及诉讼公告如下:

最新公告日期原告被告涉案金额(万元)进度2022年5月25日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88.4613一审判决
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大族控股诉本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8343861.25元(人民币,下同);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403379.78元(计算时间自2020年2月5日暂计至2021年12月2日,按照年利率24%和LPR四倍为计算标准分段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含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原告与被告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双方于2016年1月1日签订了《彩虹科技大厦物业管珲协议》(下称: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第五条第1款和第2款约定,2021年物业管理费按照每平方米29.54910887元/月、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每平方米0.3元/月收取,双方以22052.45平方米的面积计算每月物业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被告应当在每月5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当月上述费用。自2020年2月5日起至今,被告共拖欠原告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总计8343861.25元。根据协议第五条第11款约定,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被告拖欠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403379.78元。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一、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2日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金共计5880168.8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880168.84元为依据,自2021年12月3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30.68元,由原告负担20030.68元,由被告负担53000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原告已预交66992.29元,剩余6038.39元尚未缴纳,原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350元,由被告负担3650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情况如下:

  20220525:深圳南山区法院受理本次诉讼后,依法进行了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判决

  在案诉讼及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ST同洲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5-25)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1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7459.60万股,占流通A股10.00%

综合诊断:*ST同洲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71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