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杨建国诉公司协议纠纷
2022-04-24 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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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风险】杨建国诉公司协议纠纷。4月23日云南旅游披露最新诉讼进展,本次涉及诉讼公告如下:最新公告日期原告被告涉案金额(万元)进度2022年4月23日杨建国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3653.4948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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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云南旅游披露最新诉讼进展,本次涉及诉讼公告如下:

最新公告日期原告被告涉案金额(万元)进度2022年4月23日杨建国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3653.4948结案
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杨建国;被告:云南旅游(002059)股份有限公司。

据原告诉称:2014年初,被告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收购江南园林有限公司80%股权,并与江南园林原股东(包括原告在内)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现原告杨建国持有江南园林10%股权、原告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南园林7.39%股权。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的股东有权要求被告在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且原告已履行完相关义务后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在原告提出上述书面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被告需完成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的事宜。2017年4月,江南园林20%股权的18名股东(包括原告在内)要求被告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但双方对股权收购价格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认为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被告未能按约定在6个月内完成收购已构成违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以发行股份或现金方式收购原告持有股权。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按照124,122,680元的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原告所持江南园林有限公司10%股权;若被告在三十日内未能发行股份收购,则以现金方式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24,122,680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124,122,680元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原告自2017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完成收购之日止的利息损失;(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2,412,268元;(4)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用1,288,513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30,918元,由上诉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执行情况如下:

  20220423: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1)苏民终1922号、(2021)苏民终1924号两份《民事判决书》

  在案诉讼及影响: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上述案件计提了相应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旅游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4-24)


●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回落整理中且下跌有加速趋势。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11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4.67亿股,占流通A股63.85%

综合诊断:云南旅游近期的平均成本为6.67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多头行情中,目前处于回落整理阶段且下跌有加速趋势。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投资者可加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