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虚假披露 永安林业相关当事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2-04-06 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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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虚假披露 永安林业相关当事人收深交所监管函。4月6日,深交所向永安林业(000663)(000663.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8月21日,永安林业收到福建证监局处罚书显示,永安林业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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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深交所向永安林业(000663)(000663.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8月21日,永安林业收到福建证监局处罚书显示,永安林业2016年年报的财务数据虚增营业收入27,783,954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2,388.69元,虚增净利润7,880,072.7元,占当年净利润129,117,934.27元的比例达6.10%;2017年年报的财务数据虚增营业收入56,817,239.24元,虚增营业成本16,878,020.15元,虚增净利润27,436,740.1元,占当期净利润71,280,009.64元的比例达38.49%。针对上述虚假记载,永安林业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更正。

  洪福全作为永安林业时任董事签署了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林青文、肖建康、王建衡、涂勇鑫、黄旌作2为永安林业时任监事,在审议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的监事会上投赞成票,并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谢红作为永安林业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建新、刘翔晖、陈邵、黄忠明、吴祖顺作为时任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潘越、郑新芝、罗元清作为永安林业时任独立董事,签署了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永安林业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4-06)


● 短期趋势: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 中期趋势:正处于反弹阶段。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5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00亿股,占流通A股32.79%

综合诊断:永安林业近期的平均成本为7.13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