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港股份披露的消息:
原告:昆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营口港(600317)务股份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5日,昆仑公司与德诚公司签订了《国内销售合同》,约定昆仑公司向德诚公司购买11.2万吨氧化铝,交货地点为营口港。2014年4月15日,粮食分公司向昆仑公司出具了总数量为11.2万吨的三份《仓单》。因德诚公司、青岛鸿途物流有限公司突然发生变故,导致已经停泊在鲅鱼圈港锚地等待靠泊卸货的两条船舶没有在我港卸货,最终导致昆仑国际在港库存有2.2万吨的货差产生。2015年3月12日,因案外人纠纷,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塔中执字第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了自“帕瑞萨那”轮、“枫叶先锋”轮卸载、以昆仑公司名义仓储在营口港的氧化铝6.3万吨。2015年8月19日,昆仑公司以粮食分公司不履行交付仓储货物义务为由,在大连海事法院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和粮食分公司提起了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诉讼。诉讼过程中,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15日作出了(2015)塔中执字13-4号《执行裁定书》,于4月26日作出了(2015)塔中执字13-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涉案两船货物共计6.3万吨氧化铝变卖给了新疆众和(600888)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港务公司已协助办理买受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出库放行手续。
大连海事法院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被告的影响有:
2022年3月18日大连海事法院作出重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我方胜诉。
执行情况如下:
20220330:2022年3月18日大连海事法院作出重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我方胜诉。
辽港股份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4-02)● 短期趋势:该股进入多头行情中,股价短线上涨概率较大。
● 中期趋势:已发现中线买入信号。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73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30.20亿股,占流通A股74.55%
综合诊断:辽港股份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77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已发现中线买入信号。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