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本公司诉正量东方合同纠纷
2022-04-02 16:10:15
描述
【舆情风险】本公司诉正量东方合同纠纷。根据唐德影视披露的消息:最新公告日期原告被告涉案金额(万元)进度2022年4月1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683.2200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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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唐德影视披露的消息:

最新公告日期原告被告涉案金额(万元)进度2022年4月1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683.2200一审判决
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浙江唐德影视(300426)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投资本金800.00万元、支付投资收益暂计635.22万元、支付违约金240.00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8.00万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正量东方向公司返还投资本金800万元、支付投资收益(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年利率15%标准计算;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4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年利率15%标准计算;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1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240万元,支付公司的律师费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对被告的影响有:

  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投资本金800万元按照50%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前述投资本金800万元按100%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00万元。公司将在条件具备时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申请执行等措施,维护本公司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执行情况如下:

  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105执46160号),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唐德影视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4-02)


●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正处于反弹阶段。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3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8.58万股,占流通A股0.02%

综合诊断:唐德影视近期的平均成本为8.02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不佳,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长期投资价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