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T浪奇披露的消息:
原告:广州鼎越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被告一: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蓬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依据鼎越保理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本次保理合同纠纷的起因如下:2020年3月16日,原告与两被告签订了《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原告为两被告的交易(被告一为买方,被告二为卖方)提供保理融资服务。被告二将其对被告一享有的因两个交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交易总价款合计22,500,000元)全部转让给原告用于获取保理融资,根据保理合同的规定,保理融资金额为交易总金额的95%,即融资金额为21,375,000元。
原告已按约定向被告二支付了融资款项,但被告一至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认为,被告一不按约定付款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二是保理融资款的使用人和获益人,根据权利义务对待原理,也应对上述欠款与被告一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提起本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欠款22,500,000元及违约金1,128,750元(违约金为暂计至2020年1月4日的金额,以后按年利率15.75%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起)。(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维权律师费5,000元。(3)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广州鼎越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对被告的影响有:
上述案件所涉相关被执行人鑫乾公司、福泽公司、福鑫公司、如东泰邦均无可供执行财产。对此,广州中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依法终结有关执行程序;同时,被执行人鑫乾公司、福泽公司、福鑫公司、如东泰邦仍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如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已于2020年对鑫乾公司、福泽公司、福鑫公司、如东泰邦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因本次执行程序中涉案公司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上述部分事项将不影响公司2021年利润。后续,公司将高度关注鑫乾公司、福泽公司、福鑫公司、如东泰邦是否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如存在,公司将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后的结果对公司未来当期利润存在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公告的其他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执行情况如下:
20220329:收到《民事裁定书》
*ST浪奇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3-29)●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高抛低吸。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2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2.84亿股,占流通A股45.27%
综合诊断:*ST浪奇近期的平均成本为3.46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多头行情中,上涨趋势有所减缓,可适量做高抛低吸。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