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益达披露的消息:
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00213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
(一)、被告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34,369,826.18元;
(二)、被告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以19,296,776.82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5,073,049.36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深圳市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二项下被告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所负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对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216,77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21,778元,由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660元,被告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18,11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对被告的影响有:
1、本次公告内容为一审判决书,公司将依法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后,一审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次诉讼事项尚未有定论。
2、如前所述,前海麦达对张君晖、广州舜飞享有的债权现已经生效仲裁裁决确认(未包含19,085,184.03元款项,公司将依照仲裁裁决及法院判决书中对此的认定,另循合法途径寻求救济,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截止2022年3月2日,张君晖应支付的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为43,098,177.14元(不含仲裁费,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应按裁决书确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广州舜飞对张君晖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负有赔偿责任。现裁决书已生效,如张君晖及广州舜飞未履行裁决,前海麦达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广州舜飞对我司的债权尚未有生效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此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执行情况如下:
20211204:近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将开庭时间由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00的变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00,将应到处所由铜川路1433号第二十一法庭变更为铜川路1433号第二十法庭,除上述变更事项以外,其他事项不变。 20220304:近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实益达股票行情:
(诊股日期:2022-03-04)● 短期趋势:强势上涨过程中,可逢低买进,暂不考虑做空。
● 中期趋势:正处于反弹阶段。
● 长期趋势:迄今为止,共2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1.51万股,占流通A股0.03%
综合诊断:实益达近期的平均成本为5.73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